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的方式是:1.写清楚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2.在合同中应明确写到房屋的位置、产权归属、面积、结构等;3.在合同中主要写明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条件,双方还要明确按国家规定缴交各自应当缴交的税费和杂费;4.合同中应写明合同签订的期限、交付房屋的期限等;5.明确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
二手房买卖合同如何公证
一、二手房买卖合同如何公证
1、二手房买卖合同的公证流程为:
(1)向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公证员根据当事人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
(2)通知当事人填写二手房买卖合同公证申请表;
(3)申请人按照规定交纳公证费用,启动公证程序;
(4)公证员分别与买卖双方谈话制作谈话笔录;
(5)出具二手房买卖合同公证书。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二、二手房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二手房公证所需要的材料如下:
1、公证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3、二手房转让协议;
4、房屋产权证;
5、根据公证机构的要求,应当提供的其它材料。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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