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是对将要投资的国家和地区对外商的投资政策和各种相关的法律、法规、风俗习惯、市场状况、消费特点、产业竞争力等进行深入的了解。特别是对法律法规的了解,一般国家对大规模的并购都有警惕的心理,主要是利用反垄断方面的立法对并购加以限制;而对外资投资建厂则采取欢迎的态度,甚至有优惠的政策。例如美国对境外投资建立中小企业就有鼓励政策。美国对少数族裔商业也有扶植,美国少数族裔有西裔、非裔、亚裔等,因此华商小企业就有双重优惠,若为妇女企业则能有三重优惠。
2、是要选准投资的产业定位。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对境外不同产业应选取中国有优势而对方相对薄弱或地方欢迎投资的产业。如东盟和一些非洲、拉丁美洲国家、前苏联和东欧的部分国家在需要投资量较大的石油天然气、金属矿产、森林和渔业等领域的开始力量比较薄弱,中国企业容易进入,如果对该国(地区)能给予合理的回报,他们对中国企业去投资与他们共同开发资源一般是持欢迎态度的。
中国在家电、机械、纺织、轻工、电子通信等行业在上述国家和地区都具有比较优势,支持和推动有条件的企业到这些国家投资办厂,开展境外加工装配,一般会取得较好的效果。发达国家在信息、电子、生物工程等朝阳产业方面具有优势,中国企业在这些国家投资或合资建立和收购产研结合的企业,利用当地的技术和专业人员共同开发和制造高科技产品,对提高中国企业的技术水平,增强竞争力,扩大市场都具有重要的意义,这些国家对这些行业的外国投资一般没有限制,关键是中国企业要有资金实力。发达国家对容纳就业较多的中小企业一般是鼓励发展的,中国企业到这些国家投资建立生产当地进口较多的轻工、服装、玩具、家用电器等产品的中小企业,遇到的阻力也较小。
3、是要确定首先进入的主导产品。到境外投资选择的产品一般应该在国内已具有竞争力,名列省市或全国同行业前茅。而且产品已有向该国和地区出口的基础。实践也反复证明了核心能力对企业走出去的成败起决定性作用。
4、是选择合适的合作伙伴,目前中国企业境外独资建厂或收购百分百股份,遇到的困难很大,最好不要采取这种方式;而合资和收购部分股份(包括控股)则比较容易一些。
如果采用合资方式建厂,必须做好可行性论证并精心选择好合作伙伴。如果不做好可行性论证,就很容易掉入合资陷阱。收购部分股份或选取好的合作伙伴共同并购可以帮助中国的收购企业弥补整合能力方面的差距。在过渡期内,与被收购方的管理层合作,仍保持企业运营,使被收购方的资产逐步从运作中剥离,有助于收购方平稳接管有关业务,最终获得控制权。部分收购时要搞好与被收购方的合作,可以订立一些额外条款保证联合资产如销售渠道的使用以及专利、品牌等知识产权资产的合理分配。合作伙伴形式能够建立一个双赢的交易,如联想收购IBM个人电脑业务部门就属于这种情况。
5、是选择熟悉国际金融、法律、会计等专业服务机构有能力的专业人士,作为自己的委托机构和相关业务的代理人。任何一个国家或地区都有自己独特的金融、法律、财会体系,由于目前中国企业境外投资还处于初级阶段,企业人员的局限性和各国经济、社会各方面的差异,中国企业(包括一些特大型企业)一般还不可能拥有熟悉投资目标国家或地区各种有关知识和经验的人才,借用外力都有一些专业的机构和人才可供企业选用,关键是在委托之前要对被委托机构和代理人的资质、能力和信誉情况进行深入的调查,才能避免出现用人(机构)不当或上当受骗的后果。同时企业也要注意自己人才的培养,因为依靠他人总不如自己人方便,而且成本往往较高。
6、是注意投资地点的选择。企业以境外一个国家或地区投资还会碰到在该国家或地区的地域选择问题,地点的选择同样要依据企业自身核心业务发展对外部资源和市场利用的需要。如果走出去主要旨在利用外部资源,是看哪儿获得所需资源成本最低最方便。如果是利用外部市场,就需要看本企业的产品或服务在哪儿最有市场及进入市场成本最低。一般应先选择交通便利、通信发达、信息灵通、商机较多、生活方便的大城市。
7、是要注意吸取经验和教训。无论是已在境外投资或准备到境外投资的企业都应该认真研究先行者的经验和教训。
8、是应有风险防范意识。企业到外国(地区)投资,其经营要受到该国各种因素的影响和限制,除了要在投资前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之外,还要预先对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防范风险的方法很多,其中最主要的办法是办理投资保险与担保。一般的做法是:投资者向保险机构提出保险申请,保险机构经调查认可后接受申请并与之签订保险单。投资者有义务不断报告其投资的变更状况、损失发生状况及每年定期支付费用。当风险发生并给投资者造成经济损失后,保险机构按合同支付保险赔偿金。对于可能出现的经营环境风险,在投资前可与投资所在国(地区)政府签订有关投资的特许规定加以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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