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企业清算应注意问题
时间:2023-04-24 21:10:29 134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1、监管核销。

根据海关法及相应法规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资产中含有的物品属海关监管且无论是否超过监管期限的,企业都应准备材料报请海关核销。超过监管期限的由海关出具核销证明,示超过监管期限的待企业补缴海关关税后由海关出具解除监管证明。

2、完税清缴。

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享有两免三减所得税优惠,但实际经营期不满10年的应当补缴已免征、减征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因此,企业解散时应考虑所得税税款的补缴。

需注意的一点,清算终了,企业剩余财产超过实收资本与税后三项基金及未分配利润之和的部分,视同利润缴纳所得税,税款清结后由主管税务机关出具完税证明。

3、福利基金。

外商投资企业从成本、费用中提取的劳保、企业所得税、养老等福利基金,应按主管机关和劳动部门的规定专用于中方职工,不得挪作他用。会计处理上,该款项视同流动负债进行核算,清算中作为企业对中方职工的负债应予偿还。

外商投资企业从所得税后利润中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用于职工非经营性奖励,补贴购建和修缮职工住房等集体福利。根据外商投资企业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企业结余的上述基金和用其购置的各项财产、设施,不作为企业的财产进行清算。

4、医疗申报。

《清算办法》规定,未在规定的申报债权期限内申报债权的,视为放弃债权;确有正当理由的,可在企业剩余财产分配结束前,请求清偿。因此清算公告应注明企业的名称、地址、清算原因、清算开始日期、清算委员会通讯地址、联系人及公告期限等。

5、清算财产。

清点企业财产、核定企业账目时应注意清算财产的认定。已作为担保物的财产,以债权利的有财产担保的财产为清算财产。依法清查、核准企业的清算财产,是清算工作的基础,故应予以足够的重视,以避免在保护一部分人的利益的同时,侵害其他人的利益。

全文76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外商企业清算 最新知识
针对外商企业清算应注意问题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外商企业清算应注意问题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