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最低工资上调140元
明年元旦起,本市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由目前的每月1260元调整为1400元,增加140元,增幅为11.1%。相应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14元提高到每小时15.2元;法定节假日最低工资由每小时33元提高到每小时36.6元。
据市人力社保局介绍,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是提高劳动者、特别是低收入劳动者劳动报酬的重要手段。调整后,在同口径内比较,本市的最低工资标准由目前的全国第三位上升到第二位,仅次于上海。其中,小时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依然是全国最高的。
退休职工养老金继续上调
企业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继续上调,对于倾斜政策,依然以缴费年限为基础,适度向退休时间早、退休年龄大、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偏低以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群倾斜。
市人力社保局表示,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基本保持至少每年上调一次,往年调整幅度月人均从150元至210元不等,上涨水平至少不会低于今年的230元。具体方案已上报国家人力社保部、财政部,待批准后向社会发布。
居民养老金每月增加32.5元
居民养老保险体系中的基础养老金和福利养老金,从明年元旦起,将每人每月增加32.5元。其中,基础养老金由每人每月357.5元调整为390元,福利养老金由每人每月277.5元调整为310元,增幅分别为9.1%和11.7%。
目前全市享受基础养老金的人数为30.8万,享受福利养老金的人数为55万,需增加资金3.35亿元。所需资金由区县财政承担。
伤残津贴人均月增293元
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标准由目前的月人均2799元调整为3092元,增加293元,增幅10.5%。供养亲属抚恤金由目前的月人均1626元调整为1776元,增加150元,增幅9.2%。生活护理费目前人均每月1674元,按2012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后进行调整。目前全市享受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护理费待遇人员共1.2万人。
失业保险金每档上调50元
2013年失业保险金标准在现行基础上平均每档上调50元,增长5.6%。目前全市每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待遇人员约2.5万人,此次调整社保基金将增加支出0.15亿元。
市人力社保局昨天发布的具体标准是:
农民合同制职工一次性生活补助标准由目前的每月678元调整为728元,增加50元,增幅7.4%。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92元;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919元;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946元;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973元;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00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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