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了购房合同、按时交纳了房款也收了房但是却迟迟拿不到房产证,导致购房者买卖房屋、办理居住证都受到限制,这样的现象在当今社会并不少见。但是很多购房合同中对于办理房产证的时间已经做了明确的规定,到底是由于哪些原因导致房产证迟迟无法办理下来呢?
1.没有预售许可证
大家不管是购买的期房还是现房,在去看房的时候都要注意查验开发商是否有预售许可证,因为这是商品房建设和销售合法的证明。
在申领预售许可证时,房产商必须得提交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也就是说小小的一张预售许可证可以证明商品房建设和销售合法性,这也是你将来能做出房产证的必须要素之一。
2.房屋未竣工验收
商品房建设竣工后,规划、建设、房地产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都要对商品房进行相关验收,验收合格后才允许交付使用。也就是说,房屋必须等到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才会颁发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并且予以备案登记。而开发商如果想要办理首次登记的话,必须要通常竣工验收。
3.房产合同未进行备案登记
大家在于开发商签订正规商品房买卖合同,一定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
现在房地产销售的买卖合同存在两道备案关,首先房产公司拟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空白格式条款都要经过工商备案登记的;而合同签订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商品房买卖合同还要经过房地产交易中心(或房管局、所)备案登记的。
4.存在土地或在建建筑物抵押
商品房建设过程中,房产商可能用土地或在建工程进行抵押而进行融资,但在房子交付后,开发商并没有及时的还清贷款将抵押注销,这样的话买受人也就无法办理房产证。
通常来说,如果大家的房子已经交付使用,那么房产公司必须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将办理产权所需的全部相关材料向房地产产权进行移交。
一般来说,如果开发商不存在上述这些问题,那么在交房后三个月办理好产权证应该没有问题,你的情况有什么问题还得你自己去核实,取得证据后可向相关部门投诉或直接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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