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姻成立无效是否等同于不生效
婚姻成立无效等同于不生效。具体来说,无效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当事人可以在取得结婚登记后的任何时间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犯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二、婚姻无效抚养费是否需要支付
婚姻无效抚养费也是需要支付的。
婚姻无效,所生的子女应为非婚生子女。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三、无效婚姻的申请人有哪些
无效婚姻的申请人具体如下:
1.以和直系血亲结婚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人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2.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人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3.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人是婚姻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二节 父母子女关系和其他近亲属关系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n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全文71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