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费方法和收费标准:公共自行车实行60分钟内免费租用;60分钟以上至120分钟(含),收取1元租车服务费;120分钟以上至180分钟(含),收取2元租车服务费;超过180分钟以上的时间,按每小时3元计费(不足一小时的按一小时计)。租车费用实行分段合计,从所租车辆的IC卡中结算扣取。
凡乘公交车下车后,自在公交车刷卡起的90分钟内,租用公共自行车的,租车者的免费时间可延长为90分钟,计费结算时间也将相应顺延。
凡租用公共自行车,只需将具有租车功能的IC卡,放在存有公共自行车的锁止器刷卡区上直接刷卡,当刷卡区界面上绿灯亮闪后变常亮(蜂鸣器发出“嘀”响声),公共自行车锁止器便开启,即可将车推出实现租车(租车者须在30秒内将车推出,脱离锁止器,不然将被重新锁止)。公共自行车租用起始时间,从租车者成功刷卡开始自动计时,同时扣取租车信用保证金(移动便捷式租用服务点租、还车流程另行制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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