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偶财产分配规则如下:
1、如果被继承人写有遗嘱并且遗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那么按照遗嘱继承,根据遗嘱中明确的方案进行分割遗产;
2、如果被继承人没有遗嘱,那么按照法定继承,第一顺位继承人是配偶、父母和子女。当不存在第一顺位继承人时,财产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第二顺位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丧偶财产继承的方式
丧偶财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
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遗赠扶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
4.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遗产分配顺序。
如果同时出现两种以上的继承情况,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遗嘱继承和遗赠,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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