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重整与破产不同的原因
时间:2023-06-24 20:23:24 244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1)申请原因有别。虽然破产清算与重整都是在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况下启动的,但破产重整的前提是法人企业仍有挽救的希望,并获得各方利害关系人的协商同意。

(2)申请时间不一。重整的申请时间提前。提出破产清算,以债务人已发生破产原因为前提,而重整申请则在债务人有发生破产原因的可能时即可提出。

(3)申请主体有所不同。破产清算的申请人只能是债务人,债权人。但重整的申请人既可以是债务人债权人,债务人的股东也可以在一定条件下提出。根据《破产法》第134条的规定,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金融机构进行重整的申请。

(4)申请材料要求不同。债务人申请重整的,除应提交新《破产法》第八条规定的各项申请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债务人通过重整程序,能够维持持续经营,获得经济收益以偿还债务和摆脱困境的重整可行性报告。

一、债务人申请破产提交哪些资料

债务人申请破产需要提交以下材料:1、书面破产申请;2、企业主体资格证明;3、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4、企业职工情况和安置预案;5、企业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并附审计报告;6、企业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企业投资情况等。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七条的规定,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二、员工怎么申请公司破产

员工除非具有债权人的身份,否则不能申请公司破产。首先,企业破产是指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按照破产法的规定清理债务。而清理债务则必须强调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职工是没有资格申请企业破产的,具有申请企业破产的只有债权人和债务人(破产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规定,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因此,若是员工想申请公司破产清算,除非是其具有债权人的身份,不然是不能申请企业破产清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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