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农是土地承包共有人吗
土地承包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的,只要是家庭人员均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共有人。但在得到土地承包经营权之后家庭中增加的人口,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中无记录在案,这种人员要由家庭中达到共识,确定其承包经营权,并向乡镇乡下承包合同委员会申请登记为共有人才合法。
二、土地承包有效吗
(一)原则上,只要合同形式合法应确定合同的效力,特别是作为发包方的村委会主张合同无效的一般不予支持;
(二)多数村民因违反民主议定原则主张村委会与他人签订的合同无效的,如承包方种植1年以上的,原则上不予支持;承包方种植不足1年的,原则上认定合同无效;投入不大的可予以适当补偿;有大量投入的,主要针对承包费,必要时针对承包期限作出调整;
(三)确认合同效力后,如发包方主张增加承包费的,可视情增加;
(四)合同本身存在不明确之处,如“两委”成员口头答复,合同条款不全、原村委会成员以个人名义出具答复意见等,此情形下,做出不利于合同继续履行的解释。
三、土地承包可以继承吗
土地承包可以继承,但是需要分情况。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地一般是家庭(户)承包的方式。某个家庭成员去世了,家庭其他成员也是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的。如果子女已经不是本村户口,这种情况就不能继续承包经营。但是,土地承包的收益仍然是可以依法继承的。
另外,以招标、拍卖的途径,或者是公开、协商等这些非家庭的承包方式取得的经营权,承保人死亡以后,其应得的承包收益可以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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