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公摊面积在我国没有明确的法律出台,所以公摊面积的占比并不是特别明确,这也就成为了日常房产纠纷过程当中的焦点。一般来说在购买房屋的过程当中,会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标明相关的公摊面积范围,如果超过面积的40%,建议和开发商进行协调。所谓的公摊面积其实就是公共使用的相关面积,因为是公寓,所以公摊的部分就会比较多,包括有门厅,走廊,电梯井,电梯以及值班警卫室等等。而且因为公寓的特殊性质,属于商业性的住宅,如果是商住两用型的房屋底层是商场,楼上是住宅,相对来说公摊的面积就会比较多。而且即便是同一栋楼当中的住户,1厅1户和1厅3户的公摊面积都是不相同的,而且住户的面积越大,所公摊的面积就越大。对于一般的
公寓公摊面积包括哪些
1、根据相关规定,可分摊的公用面积为:大堂、走廊、过道、楼梯间、电梯井垃圾道、消防通道、值班警卫室、为整幢服务的公共用房和、其他功能上为该建筑服务的专用设备用房等。
2、不应纳入的公用建筑空间:1、仓库、机动/非机动车库、车道、人防工程的地下室等;2、售房单位自营、自用的房屋;
3、为多幢房屋服务的警卫室、管理用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三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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