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有。
1、性质不同。代位继承人享有的是对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权,而不是对被代位人的遗产继承权。
2、发生的时间和成立的条件不同。转继承发生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被转继承人不限于被继承人的子女。
3、主体不同。转继承人是转继承人死亡时生存的所有法定继承人,不限于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而代位继承只限于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一、丧偶儿媳享有的继承权是否属于代位继承
丧偶儿媳享有的继承权不属于代位继承。代位继承只能是已去世继承人的子女。代位继承,它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能作为被代位继承人的只能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其他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无权成为被代位的继承人。
二、该如何进行代位继承注意事项有什么
代位继承方法如下:
1、由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取代死亡的被继承人子女,作为第一继承人,分配死亡子女可分配的遗产份额;
2、代位继承没有代数限制;
3、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或者对被继承人履行主要赡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4、继承人丧失继承权,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晚辈直系血亲丧失代位继承权。
注意事项如下:
1、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
2、代位继承人必须是代位继承人的直系卑亲属;
3、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不适用于遗嘱继承或遗赠;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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