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合并形式有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吸收合并是指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被吸收的公司解散。新设合并是指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合并各方解散。公司合并前的权利义务由合并后的公司承继。
一、资产收购和重组区别有哪些
资产收购和资产重组的区别:资产收购通常发生在企业的拥有者,也就是股东之间,交易完成后各自所有的公司依然是完全独立的,这是一个典型的买卖行为。而资产重组则包含资产置换、资产剥离等内容,有时可能还会涉及到债务的重组。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二、公司合并怎么来的法律后果
公司合并有吸收合并以及新设合并两种方式。公司合并的法律概念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通过订立合并协议,共同组成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法律后果包括公司合并发生公司实体变化,导致合并一方或者双方解散;公司合并导致权利义务的概括转移;公司合并导致股东的重新入股。
三、公司合并后原公司债权应如何处理
公司合并后原公司债权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这是因为公司合并后,参与合并的各方的财产关系、股东关系都已移转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公司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通过订立合并协议,共同组成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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