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购买房屋作为借款理由却未能偿还债务的行为并不一定会被视为欺诈罪,关键在于对方是否具有非法占有借款的意图。如果存在充足的证据可以证实借款人通过捏造虚假事实或隐瞒真实情况等手段,达到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且金额巨大的程度,那么这种行为就可能被认定为诈骗罪。
然而,在没有足够证据能够确凿证明其具有不愿意还款的恶意以及在财务数量上已经构成了诈骗性侵占3000元以上财产的前提下,通常难以断定公民的主观意向处于何种状态。唯有在证据充分且确凿的情况下,才能判定该行为构成诈骗罪。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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