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诉讼的条件有:
1、债务人实施的危害行为发生在债权人的债权债务成立以后,消灭以前。
2、债务人实施了法律上处分财产的行为。
3、债权人实施的行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4、债务人实施的行为是危害债权的行为,对债权确实造成了损害。
5、债务人与第三人实施危害行为时主观上有恶意,其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危害债权人的债务。
一、各种撤销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撤销权的构成要件包括:
一、债权人对债务人必须存在有效的债权;
二、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处分财产的行为,且发生法律效力;
三、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必须害及债权,可能致使债权人的债权难以实现或者完全不能实现;
四、债务人与第三人进行有偿民事法律行为时,必须有恶意。
二、撤销权的成立要件是什么?
撤销权成立应具备以下要件:
(1)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处分其财产或者权利的行为。表现为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产以及以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等;
(2)债务人实施的处分行为须发生于债成立之时或之后。认为若债务人实施的处分行为发生于债成立之前,则债务人损害债权人债权的实现的恶意无从谈起;
(3)债务人的处分行为已发生法律效力;
(4)债务人的处分行为会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即有害债权;
(5)债务人和受让人主观上有恶意或过错。将处分行为分为无偿处分行为和有偿处分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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