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税费计算:
个人出让住宅,产生的费用为: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交易手续费。
个人购买住宅,产生的费用为:契税,交易手续费,登记费。
总价计算
营业税=报价*5.6%
个人所得税=报价*1%
差价计算
差价=报价-原购房发票价格
营业税=差价*5.55%
个税=(差价-合理费用)*20%
合理费用=这次所交营业税+上次所交契税+银行贷款利息+装修发票+其他当初为办理此房所缴纳的费用。
维修基金不算合理费用。
根据最新政策,住宅的营业税必须按全额缴纳。
免营业税条件:普通住宅,房产证过五年。
免个税条件:家庭唯一生活住宅,且房产证过五年。
房产证日期未过五年,如果是房改房,原购房发票或定金发票过五年也可。
商品房则需要契税完税证明缴纳日期过五年。
注:普通住宅是指144平方以下的住宅,144平方以上为非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不能免除营业税,但若非普通住宅房产证日期过五年,可以走差价缴纳营业税。
2010年10月1日后,国家出新规定,以后个人出售住宅一年内重新购房的,不再享受退还个人所得税的优惠。2010年10月1日前出售房屋,依然可以享受退还个人所得税优惠。
根据最新政策,住宅的营业税必须按全额缴纳。
若房屋是继承或受赠所得,被继承人或赠与人与现房主为直系亲属关系,正常缴税,且房产证日期可以按照原来继承或赠与前的房产证日期为准。若双方无直系亲属关系,且受赠后房产证日期未过5年的,则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20%。个人所得税可以按照差额缴纳。
契税:缴纳契税以家庭为单位。之前的契税是按照个人为单位缴纳,个人名下曾经购买过住宅就不能享受优惠(有过房改,继承,赠与的房产不算)。现在的政策而是以家庭为单位。家庭名下现在无房产就算首套房。家庭名下的房产以登记为准,名下有房产就算,有房改,继承,赠与的房产也算有房产。(重点是家庭现在名下无房产,以前不管买几套,现在没有就能享受优惠)
90以下,家庭名下现无房产缴纳1%。
大于等于90小于144,家庭名下现无房产缴纳1.5%。
大于等于144,缴纳3%。
家庭名下现有房产,契税缴纳3%。
如夫妻双方名下有房产被拆迁,且得到货币补偿,则可根据货币补偿额度相应的减免契税。
计算方法:(所购房屋价格-得到货币补偿额)*所该缴纳契税的百分比。
货币补偿额是单纯的房产拆迁补偿费用,装修费及其他补偿不计算其内。
所需资料:拆迁补偿协议,货币补偿单据。
交易手续费:(房屋面积+地下室面积)*6。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一半
登记费:80。若下多个产权人的房产证,需收取10*证数的工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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