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材料
1、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件、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2、派出所出具的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若没注明死亡日期需提供所在社区出具的《福州市死亡人员证明书;
3、医院死亡证明、火化证,遗产的权利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有遗嘱或遗嘱扶养协议提供遗嘱书或协议书,
5、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情况证明;法定继承人中若有死亡的提供其死亡证明和婚姻状况、子女情况证明(由派出所出具并提供所在单位人事档案资料)。
办理流程
预约—申请-受理-公证告知-审查-查询笔录(受理后要预约时间制作)-核查(调查)-补充证明材料-公证证词-审批-翻译-公证处制作-发证-归档
办理地点
福州市市民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台江区高桥路69号
办理时间:周一到周日(法定节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夏令时:14:00-17:30)
咨询电话:0591-87821104、0591-87821049,节假日咨询请打:0591-8782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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