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材料
1、立遗嘱人的身份证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遗嘱书,遗嘱所涉及财产的权利凭证,(如房屋所有权证),
3、若立遗嘱人为年老体弱,危重伤病人提供县、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神志清醒证明.
办理流程
预约—申请—受理—公证告知—审查—询问笔录(受理后要预约时间制作)—核实(调查)—补充证明材料—拟公证证词—审批—翻译—公证书制作—发证—归档
办理地点
福州市市民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台江区高桥路69号
办理时间:周一到周日(法定节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夏令时:14:00-17:30)
咨询电话:0591-87821104、0591-87821049,节假日咨询请打:0591-8782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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