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逮捕期间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被逮捕时要注意的是,公安机关必须出示逮捕证,并责令被逮捕人在逮捕证上签名、捺指印,拒绝签名、捺指印的,侦查人员应当注明。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逮捕证是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实施逮捕的文件。公安机关根据人民检察院的批准逮捕决定书或人民法院的逮捕决定书,由县级公安机关负责签发逮捕证,执行逮捕。
一经公安机关负责任签发,逮捕证即生效。执行逮捕时,必须出示逮捕证,并责令被逮捕人在逮捕证上签名、捺指印,拒绝签名、捺指印的,侦查人员应当注明;对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后,除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制作逮捕通知书,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逮捕通知书应当写明逮捕原因和羁押处所。被告人逮捕人家属在逮捕通知书上签字。
二、嫌疑人逮捕后一定会判刑吗
嫌疑人逮捕后不一定会判刑。判刑是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来定的,法院具有最终裁量权。逮捕只是一种在发现犯罪后所采取的强制措施,在逮捕后,公安机关还需要进行继续调查,然后提交检察院审查起诉,最后再由法院审判定罪量刑。
《刑事诉讼法》第66条规定: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三、检察院不逮捕的理由有几种
检察院不逮捕的理由有以下几种:
1.属于预备犯、中止犯,或者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的;
2.主观恶性较小的初犯,共同犯罪中的从犯、胁从犯,犯罪后自首、有立功表现或者积极退赃、赔偿损失、确有悔罪表现的;
3.过失犯罪的犯罪嫌疑人,犯罪后有悔罪表现,有效控制损失或者积极赔偿损失的;
4.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双方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达成和解协议,经审查,认为和解系自愿、合法且已经履行或者提供担保的;
5.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
6.犯罪嫌疑人系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在校学生,本人有悔罪表现,其家庭、学校或者所在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具备监护、帮教条件的;
7.犯罪嫌疑人系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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