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关于针对外国籍和无国籍犯罪嫌疑人逮捕时限的规定。规定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实际办案时间,对于被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不超过3天,对于未被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不超过7天。对于涉外案件有逮捕必要的,应提出书面请示,连同案卷材料一并呈报省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以下是一些注意事项:
1.针对外国籍和无国籍犯罪嫌疑人的逮捕时限由二级人民检察院共同使用,有时需要三级人民检察院共同使用。因此,一般规定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实际办案时间,对于被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不超过3天,对于未被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不超过7天。
2.涉外案件有逮捕必要的,应提出书面请示,连同案卷材料一并呈报省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 被 拘 留 / 未 被 拘 留 的 犯 罪 嫌 疑 人 时 限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应在拘留后的24小时内进行讯问。若在24小时内无法讯问,则可以延长至48小时,并需向同级人民检察院备案。而未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在被逮捕后,公安机关应在3日内进行讯问。若在3日内无法讯问,则可以延长至4日,并需向同级人民检察院备案。在讯问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若犯罪嫌疑人无法委托律师,则可以法律援助。此外,我国《刑事诉讼法》还规定了侦查羁押的最长期限,即不得超过6个月。在侦查羁押期间,侦查机关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剥夺其合法权益。若侦查机关违反相关规定,则涉嫌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措施,当事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申诉,公安机关应及时进行纠正。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犯罪嫌疑人,我国《刑事诉讼法》还规定了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刑事强制措施。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受限制,但同样享有合法权益。若侦查机关违反相关规定,则涉嫌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当事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申诉,公安机关应及时进行纠正。
最后,我们需要明确的是,无论是在外国籍犯罪嫌疑人还是无国籍犯罪嫌疑人身上,我国都有严格的法律法规来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作为公民,我们应该了解这些规定,以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利益。
《刑事诉讼法》第87条,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全文1.0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