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对逾期付款有约定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合同当事人对于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未予明确约定的,守约方仍可向法院主张违约方承担法定违约金责任,其中逾期贷款承担的违约金是按人民银行规定标准计算的逾期利息,其他逾期付款违约金按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是参照逾期贷款利息标准。
租赁合同里逾期交付的违约金比例是正常情况下是半年租金总额的3%-5%,15天内,15天没有续交租金,承租方已违约在先,租凭方有权收回房屋,终止合同,押金不予退还。
一、购房者违约金支付标准是否有明确规定
购房者违约金支付标准并无明确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违约金应当遵照以下规定:
(一)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1、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2、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三)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2、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3、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如果买卖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违约金的具体数额。
二、购房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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