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合理的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
时间:2023-09-16 19:11:49 431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如何确定合理的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是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员工的工资有基本工资、应发工资、实发工资之分,在计算经济补偿金时应按照员工的应发工资作为基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经济补偿金适用于哪些情况

经济补偿金的适用情形: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6.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7.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8.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9.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经济补偿金需扣税吗

要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问题的通知》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n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n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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