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可变更撤销合同包括哪些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可变更撤销合同如下:
(1)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签订的合同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
(2)一方实施欺诈行为签订的合同;
(3)一方或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签订的合同;
(4)法定其他可撤销合同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二、什么情况下可变更合同
可变更合同的情况如下:
1、由合同性质和内容决定当事人一方可变更合同;
2、当事人双方经协商同意,并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3、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
民法典中何时可以撤销合同
《民法典》规定可以撤销合同的时间是双方都想要撤销合同的时候和出现法定可撤销事由的时候。法定可撤销情形有: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签订了合同;一方实施欺诈行为签订的合同;一方或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签订的合同;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法定其他情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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