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行为显然是违法的。当遇到开发商逃跑或失踪的情形时,您有权与其他受侵害的业主共同发起并组织维权活动;除此之外,还应该积极主动地通过各种渠道与开发商取得联系,要求其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损失;而在所有这些途径都行不通的情况下,您应当毫不犹豫地选择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在此种情况下,购房者有权解除与开发商签订的房屋购买合同,由于主合同已经解除,那么从合同——即抵押贷款合同——也将自动失效,购房者无需再继续向贷款银行支付任何按揭款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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