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的核算必须解决的首要问题是存货范围的认定。存货范围的认定一般是以产权的归属为标准,即在盘存日,法定产权归属企业的一切物品,不论其存放地点如何,都是企业的存货。在判断一项存货的归属时,不能以其所处的空间位置来确定,而应以其法定产权的归属来确定,即依据企业存货购销的权利和义务来确定。这种权利和义务的确定,主要是看企业是否因销售货物而取得的收取现金的权利和因购置货物而产生的支付现金的义务。应该指出的是,在会计实务中,有时会出现难以确知所有权究竟是否已经转移的情况。这就要求会计人员必须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可以将销售协议、行业惯例及其他有用的证据纳入考虑的范围。
企业的存货范围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库存待售的存货;库存待消耗的存货;生产经营过程中使用以及处在加工过程中的存货;购入的正在运输途中的和货已运到但尚未办理入库手续的存货;委托其他单位加工、代销的存货。
存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予以确认:
1.该存货包含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存货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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