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卖方违约的情形有:卖方要求增加购房款,才会协助买方办理二手房的过户手续;将二手房直接卖给第三人;在约定的交房时间内没有按时交付房屋给买方;双方约定买卖二手房买方需要交付购房定金,但在交付的时候卖方并没有对交付的定金进行签收。
二手房的购房合同有哪些情况下无效
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情形: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
(2)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
(3)以欺诈的手段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4)以胁迫的手段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5)乘人之危签订的买卖合同。
(6)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所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
(7)当事人之间没有签订书面二手房买卖合同,又无据可查的,亦认定为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合同尚未履行的,不得履行;正在履行的,应当立即终止履行。
对于无效合同造成的财产损失,一般采取如下方法处理:
(一)返还财产。
(二)赔偿损失。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全文56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