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利用在公司从事报关业务的便利,伪造公司财务专用章,将客户的报关费用10万余元占为己有,所侵吞款项均被挥霍或炒股亏空。日前,罗湖区检察院以涉嫌职务侵占罪将该男子谢某批捕。
2008年4月,犯罪嫌疑人谢某进入深圳一家实业有限公司,从事进出口报关业务。当年6月,谢某伪造了公司的财务专用章,从2008年7月到2009年1月之间,谢某以公司的名义与公司的客户共做成了12笔生意,收到客户的报关费用共10万余元却未上交公司,而是擅自开具收款收据给客户,将收取的报关款占为己有。2009年5月,公司财务部致电客户要求其结清报关费用,客户则称费用已交给谢某,并提供了谢某开具的盖有公司财务章的收据,公司财务部派人找客户对账时发现收据上的财务章为谢某伪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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