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最近的通知,报关收费及有关事项已经规范。报关单预录入收费标准为每批货物30.00元,加工贸易台账合同预录入收费标准为每份台账合同50.00元。报关公司代理报关收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部门制定,报国家计委备案。在预录入环节,海关向报关公司或预录入公司收取预录入技术设备补偿费的标准为:报关单预录入每批货物5.00元,台账合同预录入每份合同5.00元。各收费单位应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公布收费标准,自觉接受物价部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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