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通事故中交通费的赔偿是通过交通事故责任者按照法律法规对受害者进行的相应赔偿,按照我国法律法规交通事故赔偿包括:财产损失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而交通事故责任者要进行赔偿的标准内容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来决定。当事人可以和对方进行协调,如果协调不成功的应当交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来进行协调。若是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节后,当事人仍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无人伤交通事故交通费谁来出
一般是由肇事方来承担的。
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交通事故不仅是由不得特定的人员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造成的。
交通事故赔偿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
如果没有人受伤的其中的交通费用也是需要肇事方承担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22条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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