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房产税?
房产税,又称房屋税,是国家以房产作为课税对象向产权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对房产征税的目的是运用税收,加强对房产的管理,提高房产使用效率,控制固定资产规模和国家房产政策的调整,合理调节房产人和经营人的收入。
现行的房产税是第二步利改税以后开征的,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从当年10月1日开始实施。
二、安置房交房产税吗?
安置房,不属于正规商品房产,在本地房管没有备案登记。所以不需要缴纳房产税。安置房在房主持有满五年之后,缴纳土地出让金和契税等税费之后,办理下正规商品房房产证契税证,以及土地证之后,才可以自由买卖交易,转让。此时,你拥有该住房,依据本地法规,你就需要依法缴纳房产税。房产税跟普通的个人所得税有何区别?房产属于个人财产的一种,征收房产税是国家向产权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三、房产税的缴纳时间?
1、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2、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5、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6、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四、房产税的缴纳方式?
1951年8月8日政务院公布的《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自2009年1月1日起废止。自2009年1月1日起,外商企业、外国企业和组织以及外籍个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房产税缴纳。《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自19年颁布实施,目前正在酝酿修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产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其税率分为两类:按照房产余值计算应纳税额的,适用税率为1.2%,按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应纳税额的,适用税率为12%房产税缴纳按年征收、分期。各地地方税务局具体规定略有差异,请咨询当地地税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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