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是可以非全日制用工的;但对于劳动者和单位是需要签订一份非全日制的劳动合同;在签订了之后单位和劳动者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的通知对方终止用工,单位也不需要承担任何的经济补偿。
一、非全日制用工的意义
非全日制劳动是灵活就业的一种重要形式。近年来,我国非全日制劳动用工形式呈现迅速发展的趋势,特别是在餐饮、超市、社区服务等领域,用人单位使用的非全日制用工形式越来越多。在我国促进非全日制劳动的重要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它适应企业降低人工成本、推进灵活用工的客观需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用工需求取决于生产经营的客观需要,同时,企业为追求利润的最大化,也要尽可能降低人工成本。实际上,非全日制用工的人工成本明显低于全日制用工。因此,越来越多的企业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采用包括非全日制用工在内的一些灵活用工形式。
其次,促进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再就业。在劳动力市场供过于求的矛盾十分尖锐、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的就业竞争压力较差的情况下,非全日制劳动在促进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再就业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最后,有利于缓解劳动力市场供求失衡的矛盾,减少失业现象。在劳动力大量过剩、劳动力供求关系严重失衡、就业机会短缺的背景下,企业实行非全日制用工制度,可以使企业在对人力资源的客观需求总量不变的条件下,招用非全日制职工,可以给广大劳动者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
二、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的时候要注意什么
首先,合同必须明确规定劳务公司与被派遣的雇员签订劳动合同的义务,以防止派遣公司签署或最近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劳工公司没有与劳工雇员签订劳动合同,如果该雇员被派遣,那会发生什么?企业还必须承担连带责任。
其次,劳务派遣合同明确规定,派遣公司有法定义务为被派遣的雇员支付社会保险,并承担不依法支付的法律责任,以防止派遣公司支付或不支付社会保险金。安全;如果劳动服务公司未能支付社会保障,则员工正在工作。如果公司遭受与工作有关的伤害,后果将非常严重。
第三,劳动企业应当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公司工资的发放日期,并规定,未经雇主同意,调度公司不得以任何名义直接扣除职工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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