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伤情鉴定书会给被告看吗
所谓伤情鉴定,通过法医公对公调查取证或有医院相关检查和医嘱证据,颅脑受到物理撞击,伤情症状危及生命应按重伤标准治疗,也可根据受害人被伤害的程度,犯罪情节,即确定其机体组织结构的破坏、大脑功能障碍及心理、精神方面的影响和损害的恢复程度。在伤情鉴定完成之后,会作为原告方的证据提交到法庭,进行双方质证。无论怎么样,这时候被告方是可以看的。所以,伤情鉴定书会给被告看。
二、司法鉴定所需材料
司法鉴定的种类有很多,不同种类的司法鉴定所需的材料的要求也不一样。鉴定所需提供的材料通常为:委托书、身份证、鉴定所需的样本和检材等。下面是委托作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需提供的材料目录:鉴定委托书;案情;被鉴定人身份证明文件;病历及辅助检查材料;重新鉴定的,应该在委托书中注明,并提供原鉴定意见书;公安机关鉴定机构已作损伤程度鉴定的,应提供损伤程度鉴定意见书原件或复印件。需该机构司法鉴定人员回避的,予以注明。应注明委托鉴定材料的名称、数量。
三、法院委托司法鉴定程序
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申请鉴定时,要预交鉴定费用,并提供相关材料。当事人申请鉴定经法院同意后,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鉴定人员,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指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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