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1条第1款的规定进行经济裁员,则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和每满一年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如果期限少于六个月,应向员工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经济解雇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规定的程序和实质要素,否则构成非法终止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即经济补偿金的两倍,需要裁减20人以上或者20人以下,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员计划,可以裁减人员:
(1)按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进行重组
(2)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
(3)企业变更生产后仍需裁减人员,重大技术革新或业务模式调整
(四)订立劳动合同的客观经济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他劳动合同不能履行的
第四十六条:,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1)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2)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提议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并解除劳动合同(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除非用人单位坚持或者改善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续签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签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适用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款、第五款规定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第四十七条规定的其他情形经济补偿金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和每满一年一个月的工资标准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如果期限少于六个月,如果工人的月薪高于上一年度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设区市人民政府公布的该地区雇员平均月薪的三倍,则应向雇员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所在地区的经济补偿标准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支付经济补偿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2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劳动者的平均工资违反本法规定,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给予补偿,应遵守本法第47条的规定,向工人支付两倍于规定经济补偿标准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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