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即便只登记在女方名下的,一般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上也是平均分配。若是女方婚前用个人财产购买,并且只登记在女方个人名下的,则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男方不得参与分配。
一、婚姻离婚后给嫁妆钱那些东西如何分配
婚姻离婚后给嫁妆钱那些东西如何分配,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结婚登记前陪送的嫁妆应当认定为是女方父母对女方个人的赠与,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根据法律规定,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能进行分割。所以,婚前陪送的嫁妆,离婚时可以要回。离婚时,参与离婚财产分割的,一般只有夫妻共同财产。
二、离婚车是女方名下的怎么分配呢?
离婚车是女方名下的分配的方式为:
1、女方父母陪嫁的车辆应定性为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宜分割;
2、车辆随在女方名下,但属于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则该车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机动车可以通过协商方式予以分割,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可将该车辆判归使用一方所有,并向另一方进行折价补偿;如果夫妻均不主张车辆所有权的,可以分割其所卖价款。
三、男方婚前的房子婚后写上女方的名字是赠与吗
男方婚前的房子婚后写上女方的名字,房屋登记在女方名下,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多会视为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按照登记方个人财产处理,所以房屋归女方所有。
结婚前一人出资买房,结婚前取得房屋产权,房屋落在自己名下,并还清个人贷款或是全款买房的,房屋属于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在婚前已还清全部贷款,但婚后才取得房本的,房屋落在自己名下的,仍认定为夫妻一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结婚前一人出资买房,结婚前已支付了房屋首付款,并向银行贷款,房屋落在自己名下,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司法实践中将该房屋认定为个人财产,而夫妻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以及房屋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由双方平分;而尚未偿还的贷款则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结婚前一人出资买房,房屋落在对方名下,通常是出资方不具备购房条件的,才以对方名义购房,按共同共有处理。如果没有特殊情形,多会视为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按登记方个人财产处理。结婚前一人出资买房,房屋落在双方名下房屋算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考虑出资情况,一律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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