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能拥有属于自己的一套房是非常不容易的,没钱的需要向朋友,父母,兄弟伸手去借,有钱的也把自己多年的积蓄全搭进去,双方都倾注了心血,精力,财力,所以一旦离婚,双方几乎是不肯让步的。所以离婚官司中房产分割的话题一直是双方关注的焦点。
法律在房产分割方面会考虑诸多因素,比如:房子是否是婚前财产?双方是否有过错方?房子首付是哪一方出的?房贷是否一起出资偿还等等。知道一个故事,大家可以一起来看看房子遇到这些情况该如何分割。
张先生和马女士为了结婚,在婚前和各自的父母借钱凑了首付买了一套房,当时因为男方所借的钱比女方多,女方又在男方的甜言蜜语下,也没多想,就在房本上留下了男方的名字,没留自己的。婚后双方也是一起偿还这套房子的贷款。直到前段时间,马女士发现张先生出轨了,出轨的对象还是朋友的妻子,故发起了离婚诉讼。这场离婚诉讼中,就有关于他们名下房产分割,还有向父母借钱凑首付的债务问题。很多人看完之后会发文,房本上没写自己女方的名字,又是婚前买的,会不会就是男方的婚前财产不能分割?马女士是否还要偿还之前和丈夫向父母借的钱?对此,小齐给您分析分析。
首先根据法律规定,只有在婚前一方独立出资,并且登记在本人名下的房产,才属于个人财产。因此,房产虽然是婚前购买,并且只登记在对方名下,但如果属于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那离婚时分割婚前购买的房产归属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房产已经婚前全款购买并且只登记在自己名下,则房产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与对方无关;
二、如果购买的房产登记在夫妻二人名下或者配偶名下,则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房产由双方共同共有,离婚时双方平等分割,至于房产归谁所有,还得看房产的具体使用情况综合判断;
三、我们常见的情况,也就是婚前自己支付了房子的首付款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与配偶结婚之后共同还贷,此时出现离婚的情况,房子当然还是属于自己所有,除非夫妻之间签订了协议特别约定;毕竟对方也是在这个房子上“出资出力”的,因此根据法律规定,也需要支付对方一定的补偿款。
从以上我们可以看出,马小姐是符合后面两条所说的情况的。甚至还可以因为丈夫是过错方而要求多分!
最后我们再看看与父母存在的债务问题。因为是向双方自己父母的借钱,所以只要各自偿还父母。假如存在一方向某方父母借钱,或者是一起向某方父母借钱的情况,那关键还得看当初买房的时候,有没有明确约定,出资购房的这笔钱属于借款。根据法律规定,如果父母帮助婚后子女出资买房,一般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因此,如果帮助买房之处立好借据,就不会被认定为赠与了。现实生活中很多人碍于情面,认为亲人之间怎么会需要借据,但是,这往往就是保护财产的关键步骤!
当然条件允许的话,将这个借据进行公证,效力更强,相信法官看到一份有公证书的借据,自然不会怀疑这个借据的真实性。如今的房产往往是一个家庭的大宗财产,父母倾尽自己的心血帮助子女,因此立好借据并不是什么伤感情的事情,而是尊重父母的劳动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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