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申请破产的,受影响的人主要包括工厂的工人、工厂的债权人、工厂的股东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第四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四十八条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工厂申请破产后需要还债吗?
工厂申请破产后需要还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同利益债务后,应当按照以下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医疗、伤残补贴、抚恤金费用,应当计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
2、破产人所欠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除上述规定外;
3、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比例分配。破产企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企业职工平均工资计算。也就是说,宣告破产后,公司现有资产仍需清偿。
全文66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