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申请公司破产后,债务一般是由法人来偿还的。根据我国的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企业属于法人组织,拥有独立的财产权。公司破产后,通常会使用法人的全部财产承担债务清偿的责任。破产财产清偿的顺序一般如下:1、破产费用。破产案件诉讼费、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2、共益债务。
破产后债务还需还吗
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企业被宣告破产后,以企业剩余财产按照债务优先顺序承担清偿责任,即破产后债务还需要还。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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