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如何申请破产后对担保方的影响
公司破产后关于担保的处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企业、公司破产后,对担保作如下处理:
(一)破产企业作为抵押物的财产,债权人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抵押财产计入破产财产;债权人不放弃优先受偿权的,超过抵押债权的部分计入破产财产;
(二)企业对同一财产设定两个以上抵押权的,企业破产时,抵押权人按照抵押顺序受偿;
(三)一个企业为另一个企业提供担保的,被担保企业破产后,担保企业应当按照担保合同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清偿债务的期限可由担保企业和被担保企业的债权人协商确定;
(四)行政机关为企业提供担保的,应依法认定担保合同无效。
二、公司如何申请破产
公司在经营的过程中陷入困境,出现不能清偿到期的债务,或者是不能继续清偿的情形,不管是客观原因导致还是主观原因导致,到了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时候,那么公司的债权人或是债务人都可以向法院申请该公司破产,该公司是否能进入到破产相关的程序由法院决定。
三、债权人如何向破产公司追债
首先,需要向人民法院申请重组或者破产清算。有三种主体可以申请。债务公司符合破产条件的,将根据《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重组、和解或者破产清算;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权人也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债务人重组或者破产清算;企业法人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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