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破产债务要进行清偿。申请破产之后,将会由公司股东、专业人员和其他的相关人员组成清算小组进行财产清算,用清算后的财产清偿债务。清算义务人没有及时地履行清算的义务,而造成损害的,应该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主管机关或者是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的人员成立清算小组进行清算。
香港个人破产申请创5年新低
香港特区破产管理署公布,2月宗数677宗,按年减少54.87%,为2005年2月以来最低。
上月破产申请较金融海啸后于去年3月高峰1872宗大幅缩减63.84%。由于上月有农历新年因素,若综合今年首两个月,破产申请有1491宗,按年跌46.1%。而上月发出675宗破产令,较去年同期跌59.7%。今年首2个月累计发出破产令1595宗,按年跌34.47%。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十条【法人解散后的清算】法人解散的,除合并或者分立的情形外,清算义务人应当及时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法人的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为清算义务人。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清算义务人未及时履行清算义务,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主管机关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七十一条【清算适用的法律依据】法人的清算程序和清算组职权,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没有规定的,参照适用公司法律的有关规定。
《企业破产法》: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破产清算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
《司法解释(二)》:管理人代表债务人提起诉讼,主张出资人向债务人依法缴付为旅行的出资或者返还抽逃的出资本息,出资人以认缴出资尚未届至公司章程规定的缴纳期限或者违反出资义务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为理由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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