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拆迁案件中涉及到国家赔偿时,程序如何提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之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国家赔偿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也可以在行政行为被确认违法后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关于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
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一般是行政赔偿案情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案情定性没有争议。但赔偿部分比较复杂,有很多待定的因素,金额不能确定的。如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造成公民身体伤害,还在治疗中,费用没有确定的数字,伤残等级没有定,就会整个赔偿单独提出赔偿请求,或以后的医治疗费用偿单独提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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