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工作中受到伤害,一般公司要积极申请工伤,让员工及时享受工伤赔偿。但是,有些不正规的公司,为避免承担员工工伤责任,出事后老板赔点钱后打发员工回家。若是属于不合理的行为,将会损害员工的利益。
首先,员工受到工伤后,老板直接赔了钱打发人回家,是经过与员工协商达成一致的,那么即属于合理行为。
不过,经协商对工伤达成一致后,赔偿数额不足以负担工伤治疗的,员工可以继续请求赔偿。
其次,老板未经员工同意,员工发生工伤伤害后,一般公司要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公司未申请的,员工及其直系亲属,或者工会组织也可以提出申请。
并且,除公司外,其他人提出工伤认定的时间是一年,从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算。
最后,如果老板赔钱后打发员工回家,属于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因为按规定,出现以下情形公司不得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员工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公司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所以,员工受到工伤后,发现公司的做法不合理的,即可以积极采取法律措施维权。若是受伤情况严重,并且双方又做有约定,比如对工伤赔偿协商一致,那么建议可以在必要时找个专业律师介入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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