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不需要交纳拖车费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扣留事故车辆的原因是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应由交警部门负责妥善保管,也就是说交警负有对被扣留车辆的保管义务。
一、交通事故扣押车辆怎样缴纳停车费
交警部门在处理交通事故时,扣押事故车辆是行政强制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扣押的场所、设施、财产,不得使用或者损坏;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查封的场所、设施、财产,第三人不得擅自损坏、转让、处置。
行政机关对第三人造成的损失,有权先向第三人追偿。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车辆保管费,即停车费,由交警部门承担。因此,在交通事故中扣押车辆不需要支付停车费。
二、车被交警扣了怎么处理啊
车被交警扣了的处理:
1、一般情况下,为了查清事故原因、收集证据而扣押车辆的,查清事故原因后应当放行;
2、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依法通知车主领取被扣留的车辆。
3、如果受害方提出诉前或诉讼财产保全,由法院依法作出财产保全裁定的话,车辆可能被扣留至诉讼结束。
三、交通事故车辆被扣后如何提车
交通事故发生后车辆被扣的,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根据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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