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事诉讼执行期限是多久
《民事诉讼法》的相关内容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二、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执行程序的规定包括哪些方面
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执行程序的规定包括:执行机构及其职责、执行管辖、执行的申请和移送、执行前的准备和对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的查明、金钱给付的执行、交付财产和完成行为的执行、被执行人到期债权的执行、对案外人异议的处理、被执行主体的变更和追加、执行担保和执行和解。
三、民事诉讼执行程序执行特点
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程序是民事诉讼程序的最后阶段。
(一)执行权由人民法院统一行使。无论生效的法律文书是由何种机构作出的,凡应通过民事执行程序加以实现的,只能由人民法院执行。
(二)执行程序的目的在于实现生效法律文书所规定的内容。
(三)执行手段具有强制性。
全文46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