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终止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时间:2023-03-15 10:03:06 81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劳动合同终止书不算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在劳动合同没有到终止日期前劳动者或用工单位单方或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终止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自动终止的行为。

一、员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1.擅自离职。这种情况是指劳动者一声招呼没打,就随意离职的行为,通常会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2.未满法定通知期离职。即劳动者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未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3.滥用即时辞职权。只有在具备法律规定的相应情形时,劳动者才可以行使即时解除权。具体包括:(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但是实际生活中,有的员工会滥用即时辞职权,不管符不符合条件,动不动就行使即时解除权,侵害了用人单位的权益。4.滥用劳动合同终止权。劳动合同期满,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应当延续到服务期满。有的员工与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期满,但是服务期未满,就盲目要求终止劳动合同。

二、单位解除合同怎么办

职工被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先进行协商,协商一致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协商不一致时,企业强行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就会构成违法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当事人是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要求工作单位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甚至是经济赔偿金。此外,当事人被解除劳动合同之后,没有找到工作的,可以去申领失业金。

三、企业辞退员工应给予哪些补偿

企业辞退员工应该给予的补偿有:

1、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

2、赔偿金,具有惩罚性质,是指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的双倍经济补偿金;

3、代通知金,即代替通知金,一般就是指用人单位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的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提前一个月通知的,以给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替。

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进行了明确限定,只有符合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以其他任何情形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都属于违法行为,需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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