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房地产权益纠纷之诉讼程序中所产生的司法诉讼费用,可依据原告方提出的财产利益主张之特定额度,对所需支付的费用进行精准且细致的估量及计算。以实际情况为例,若争议标的数额未能突破人民币十万元大关,那么每宗诉讼案件便须支付人民币五十元的司法诉讼费用;而针对争议财产价值介于人民币十万零一元至五十万元之间的情形,其所需缴纳的诉讼费用将依照百分之四的比例进行计算;在财产价值位于人民币五十万零一元至一百万元之间的范围内,其应缴付的诉讼费用则是按照百分之三的比例进行计算;在财产价值处于人民币一百万零一元至二百万元的区间内,其应缴纳的诉讼费用将按照百分之二的比例进行计算;在财产价值位于人民币二百万零一元至五百万元的范围内,其应缴纳的诉讼费用则是按照百分之一点五的比例进行计算;
然而,当财产价值攀升至五百万零一元至一千万元的高度时,其应缴纳的诉讼费用将按照百分之一的比例进行计算;
至于财产价值超越人民币一千万元的部分,其应缴纳的诉讼费用则是按照百分之零点五的比例进行计算。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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