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抵押合同怎么办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房屋买卖合同的抵押合同被判定为无效的,将会有以下结果发生:
1、首先,抵押合同无效的,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但是抵押合同的效力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
2、其次,设立的抵押无效的,不影响抵押权人对房屋买房的请求权,因为抵押合同相对于房屋买卖合同而言是从合同。
3、无效抵押合同的,如果抵押人是有意进行无效抵押的,权利人可以追究抵押人的缔约过失责任。
二、民事法律上可以抵押的财产
1、根据《民法典》对抵押财产范围的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1)土地所有权;
(2)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3)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2、在以下的动产或不动产中,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抵押:
(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2)建设用地使用权;
(3)海域使用权;
(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5)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6)交通运输工具;
(7)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以上7项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三、抵押合同的条款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1、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4、担保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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