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工人自愿辞职,他是否可以获得经济补偿
工人可以获得经济补偿的情况很多。自愿辞职可获得经济补偿的情形为《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情形,即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劳动合同无效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相关知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1)经证明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本单位完成工作任务的,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后拒不改正的;(五)有第一款第一项情形,劳动合同无效的,本法第26条(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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