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抱养孩子的条件是什么
1、抱养孩子的条件具体如下:
(1)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2)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5)年满三十周岁。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九条
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三条第三项、第一千零九十四条第三项和第一千一百零二条规定的限制。
华侨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限制。
第一千一百条
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残疾未成年人或者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可以不受前款和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限制。
二、办理收养孩子的程序是怎样的
办理收养孩子的程序具体是:
1、收养人带齐相关材料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登记;
2、登记机关收到收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对收养人进行审查,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办理收养登记。
私人抱养孩子怎么给户口
私下抱养的孩子,可以根据《民法典》中收养的规定来处理。首先,要向收养管理部门办理收养申请。其次,收养部门要对你是否具有收养资格进行审核认定。再次,符合收养条件的发给收养证。最后,拿收养证、户口本、身份证到户籍辖区派出所申请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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