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目前我国婚姻关系的效力是以结婚证为准的。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民法典婚姻关系的效力是否以结婚证为准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关系的效力是否以结婚证为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关系的效力以结婚证为准。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二、结婚程序有哪些
结婚程序如下:
1、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2、提交相应的证件和材料,需要户口簿,复印件和原件都需要,其次就是身份证的复印件还有原件,最后在结婚证上需要一张照片;
3、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审查并询问;
4、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并说明理由。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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