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纠纷,是指因没有合法根据取得利益而使他人受损失的事实产生的纠纷。
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构成不当得利的条件有:
1、一方获得利益,包括财产积极增加与财产消极增加。财产积极增加指财产本不增加而增加;财产消极增加指财产本应减少而未减少。
2、他方受有损失。
3、
获得利益与受有损失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得利和受损之间有直接因果关系指受到的损失是得利的人造成的后果。受损失的人的损失和得利的人的受益范围不必相同,它只影响义务人返还义务的范围,其形态不必相同。
4、获得利益没有法律上的原因。具体来说就是对“不当得利”进行认定时应该严格按照合法性标准来进行认定。
不当得利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不当得利构成要件是什么
1、不当得利构成要件是:
(1)一方获得利益,包括财产积极增加与财产消极增加;
(2)对方受有损失;
(3)获得利益与受有损失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4)获得利益没有法律上的原因。
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民事权利可以依据民事法律行为、事实行为、法律规定的事件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取得。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二、不当得利的诉讼时效是几年
不当得利的诉讼时效是三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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